限行货车需要更细化的措施
为缓解海口市区道路交通压力,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海口市交巡警支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从今年1月15日起,对牵引车、专项作业车和总质量4.5吨(含)以上货车等车辆实施限行。每天7时-21时中心城区限行大货车。
海口从1月15日开始限行大货车。规定指出,除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用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在限制之列外,其他大货车确因生产、生活等需要在禁止的时间、道路上通行的,办理临时通行手续后仍可通行。
那么,海口因生产、生活所需的"其他大货车"到底有多少?什么样的才符合临时通行手续,什么样的又不符合临时通行手续?这些,在媒体的报道或交警部门发布的公告中难以找到答案。这就引发了笔者的一些疑虑,那就是在审核办理这些通行车辆时的弹性到底有多大?
生产、生活需要的范畴很广,一辆货车,服务市政重点工程建设是生产,一个小公司用来搞点货运也是生产,那么,交警部门审核这些申请时,如何界定哪个符合办理哪个又不能办理?比如,海口的搬家公司大多是用大货车运送货物,这关乎到人民群众的生活。倘若这些搬家公司的大货车大白天在限行和禁行路段行走,那就等于给了市民这么一个印象:限行大货车,雷声大雨点小。那么,假如搬家公司来申请,交警部门是给办临时通行手续还是不给办呢?
这就说明,办理临时通行手续,没有一个具体的方案不行,这个方案还必须细化到让人一目了然的程度,并向社会公布。否则,一些并不符合办理临时通行手续的企业和司机有可能就会产生另外一种念头,找关系,走后门,想尽办法弄一个通行手续……凡此种种,之后,海口在限行路段和时间里,人们或许依然能够看到属限制之列的大货车呼啸而过的身影。
交警部门这次出台限行大货车规定,对海口市区交通秩序影响重大,但如果交警部门能把一些措施更加细化实化具体化,在办理临时通行手续方面,该办的办,不该办的一个不办,不让限行成为一句空话,那么,限行大货车的海口路面才能真正快捷起来!
